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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太平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报镇人大)

时间: 2021-01-22 16:0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镇人大:

  2020年,太平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目标任务,对照《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现将太平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

  (一)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按照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根据清远市清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知公告,太平镇积极开展防疫防控各项工作,及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组织防控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加强防疫期间法治宣传工作等,着力化解疫情期间矛盾纠纷,统筹推动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与宣传引导。在疫情期间,首先抓好镇村干部防控知识学习,2月3日召开包村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组织学习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明确一级响应机制下各类防控措施的落实必须依法依规;同日下午组织一线防疫人员学习培训会,由卫生院专人授课提升防控人员在防疫期间工作水平。其次,利用广播、大喇叭形式播放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信息,持续派发区普法办编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宣传资料、录制宣传音频9条,在6个公交车站制作宣传画布10多面,配备9辆执法车利用大喇叭巡回播放宣传,在高速路太平出口及商铺、市场、车站等人员聚集场所发放防疫法治宣传单张3000余份,使每个公民明确自己在疫情防控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支持政府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开展工作,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积极普法用法,回应社会关切,化解矛盾纠纷。鉴于疫情影响,复工复产后有个别企业运行不畅、资金周转不顺等引发工人工资拖欠情况,其中威登制衣(清远)有限公司劳资纠纷问题,太平镇迅速成立了由镇委副书记、镇长江先涛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专班,协调组织了人社所、维稳办、司法所、信访办等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到威登公司了解事件情况,做好员工的情绪安抚。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上咨询和帮助,引导其依法依规维权。目前,事件暂时已得到平息,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对镇、村(社区)干部发布指引信息,明确在防疫工作有疫情防控重大决策、公共应急事件处置等方面需要法律意见或建议的,可及时联系镇村法律顾问律师,寻求专业法律指导。截至目前接收有关疫情防控咨询或投诉的12345工单86件,已及时答复86件,答复率100%,满意率98.84%。对于网传太平镇发生疫情的相关谣言,太平镇高度重视,立即向区防控办及区委宣传部汇报,经多方协调,并组织人力物力,一边科学部署防控工作,一边积极协调化解群众担忧和谣传引发的各类矛盾,做好群众解释和宣传工作,确保社会舆论态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越权执法、违规执法的情况,疫情有效控制,目前仍坚持开展疫情防控跟踪报送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积极探索投资项目建设审批事项改革,推动重点项目落户投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引资中对企业服务水平。疫情期间,太平镇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和机关单位参与开展太平镇安全生产月暨暖企惠企服务活动,增强本辖区企业发展信心,提供优惠政策指引服务,助力企业顺利渡过疫情关口。

  二是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按照《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和市、区政府统一安排,注销部分网络平台账号,完善政府电子政务平台管理,实施归口管理,全面推行“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系统,规范文件上传下达。加强“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使用宣传推广,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尤其疫情期间,指引督促复工企业使用“粤省事”健康码查询功能,及时掌握人员流动轨迹;紧跟时代步伐,及时改进工作思路,创新召开疫情防控会议形式,灵活运用“学习强国”APP中“强国视频会议”功能。坚持继续加强了“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体系的建设,并加强了对镇、村两级人员的培训力度,健全完善了中心机制,完善了定期报告制度。并且升级改造了原有的联调室,建立完善了网格员的奖惩机制,加大了对镇村两级视联网的投入和建设力度,已有3个村委会具备视联网功能。

  三是优化公共服务。根据上级统筹部署,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开展公共服务配送上门试点要求,梳理本级政府行政服务事项清单,配合上级开展实地调研,提供试点建议。为便于群众办事,提升服务质量,2020年5月,太平镇新的综合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新服务大厅近300平方米,配套设施完善,落实了制度上墙,办事指南清晰,职能齐备,内设办事区、阅读休息区填单区等,大厅设有计生、社会事务办、农办、自然资源所、合作医疗办、信访办、综治办、投诉意见共8个窗口13个常驻工作人员。对于群众办事较多的窗口,如计生、合作医疗等都重点增加了工作人员和电脑配置等设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配齐配强社工人才,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截止2020年年底,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4名,解除17名,接收安置帮教对象50名。目前,太平镇矫正对象27人,对社区矫正对象27人进行了信息化定位监管。安置帮教对象都落实了帮教责任人和帮教措施,至目前为止,无出现重新犯罪。

  四是积极整合律师、司法、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多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送法入村、宪法宣传活动、调解和仲裁等工作,全面构建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今年以来,综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成功调解了一批欠薪纠纷、土地纠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热点、难点纠纷,全镇进驻村(社区)律师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75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57人次,调解纠纷8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件,代理诉讼案件2件,协助处理其它涉法事务5件。法律服务所共代理诉讼事务3件,非诉讼事务3件,劳务纠纷8起,代写法律文书4份,解答法律咨询525人次,有效化解纠纷,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没有因调处不当引发民转刑案件,有力地维护了镇的和谐稳定。本年度未收到群众要求开展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结合镇属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需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力度。一是严守规范性文件制定职权范围,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制定;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今年以来配合上级开展规范性文件立项及规章立项建议3次;二是推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按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有关规定,规范性文件每两年1次规范性文件清理。

  此外,结合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及防控工作要求,对于镇内有关工作机制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丰富并完善了基层治理的行政工作管理机制,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更规范有序的遵循。如根据《转发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 》,参考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根据区委安全生产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建立了《太平镇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通过调整和修订完善了《太平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项目工作制度》、《清新区太平镇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镇政府每年聘请法律顾问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开展专家论证和协助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二是结合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要求,不断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切实做好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镇人大、区政府报告工作。凡涉及干部人事任免、大额资金开支、重大事项决策的,会提前将研究事项报区“三重一大”平台,再召开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定,并在此决策过程中,邀请区纪检组的同志参会一起讨论,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2020年以来,太平镇上报“三重一大”平台255件事项。其中重大事项决策244件,重大项目安排1件,重大人事任免6件,大额资金使用4件。三是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凡是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及有利害关系的群众公开征求意见,自觉公开投诉方式并接受镇人大监督。四是认真落实重大决策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完善决策记录资料。截至目前,太平镇开展了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2019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南蒲南北村村庄规划调整项目(区职校搬迁用地)和推行《太平镇2020年新增早造水稻种植奖补工作方案》,分别通过了征询公众意见或人大代表意见、村民意见,均通过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个别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实施后评估程序。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填报法制审核人员的通知》的通知,完成了法制审核人员信息填报工作,明确了本镇法制审核人员内部1名,外部3名(含两名法律顾问)。根据《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积极配合上级编制主管部门开展调研,加强沟通协调,落实乡镇综合执法编制,推动乡镇综合执法机构改革。目前已对标区级要求,完善人员转隶和“三定”工作,推进组织、财政、人事等配套政策出台。加强党管人才,严格选人用人制度,经过多方征求、多次协商协调,2020年底推动出台了《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委员会、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清新机编字〔2020〕4号)、《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深化各镇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目前正有序推进相应的组织、财政、人事调整工作。

  二是强化执法普法工作,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结合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大数据统一采集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录入工作。截至目前,已登录系统填报基本信息、填报依据、清单和执法流程,已录入并公示行政征收决定信息7条。结合上级普法要求,今年以来重点开展了《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宣传学习。太平镇党委在镇党委会议室召开党政班子会议集中学习《办法》,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后各班子成员督促各自分管系统的一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办法》,全面掌握《办法》内容,营造全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办法》的热烈氛围,将《办法》精神落实到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通过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执法责任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城市综合管理方面,今年八月份以来,为进一步落实区委“五大行动”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下,抽调区、镇相关职能单位部门精干力量开展了清四公路太平段、镇各工业园区主要交通干道的路域环境整治行动。据统计,此次行动共派发宣传单张500份,在主要公路显眼处张贴大幅宣传资料共计200余份。对主要整治路段区域的250余家整治商户进行入户摸底调查,发出整改通知书250余份。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200余户整治对象(其中涉及圩镇违法搭建户外广告牌、雨棚、围闭等)清拆行动,目前正积极开展马岳工业园大道高塱段整治对象的劝导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结合太平镇实际,制定了太平镇的“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太平镇“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对太平镇的“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行动进行工作部署。做到不留死角,不遗漏,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全面摸排,登记造册,会同区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治改造一批、搬迁整合一批”的要求开展清理整治行动。截至12月,共排查出“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150家,结合企业实际分别确定了整治措施。截至目前,共配合区职能部门完成关停取缔10家,整合搬迁1家,升级改造139家。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共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17家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737项;非煤矿山8家次,查出隐患并落实整改19项;烟花爆竹经营20家次,查出隐患并落实整改22项。危险化学品企业11家次此外,查出隐患并落实整26项,疫情以来开展了中信(镇宇)染整园区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发现72个安全隐患,已经整改72项,整改率100%;完成了安全生产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巡察清单共发现共性问题7项及针对太平镇的个性问题8个方面(12个具体表现),已整改完毕事项18个,正在整改的事项1个,建章立制2项;11月26日开展了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2020年露天矿山坍塌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等。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管理办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区法制局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通知精神,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太平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相关管理的通知》,鼓励督促在编在岗人员学习并通过相关法律知识考试。今年组织本镇在编在岗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证考试18人,通过考试共15人,通过率83.33%;截止2020年12月底,太平镇共有46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不含司法、国土编制),持有执法证人员占全镇在编在岗总人数的37.7%。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日常行政执法检查督查,结合依法行政考评,对各执法部门开展指导督促。公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发挥行政复议对违法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纠错作用。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将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政府权力监督,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的政务公开领导工作机制。二是及时在镇政府政务信息栏目公开政府信息及投诉举报方式,充分利用镇政府网站、意见箱等进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完善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上墙制度,建立高效政务服务体系。三是积极配合上级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新府办[2020]30号)要求,全面梳理乡镇一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清单,对照国家部委指引及区级参考清单,通过多次征求意见、组织协调修订并结合本镇实际,共梳理本级政务公开目录涉及21个领域、191项公开事项,已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编制;四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定期统计分析政务公开信息数据,编写汇报材料,每年提交党委班子会议审议并及时公示到网站。8月18日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听取2019年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五是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及公开栏信息,对公开栏进行改版升级,现太平镇设有党务、政务、纪检、人大公开专栏4个,其中政务公开栏设有单位职能配置、服务指南、工作动态、公开事项建设情况、三农工作等共8个公开栏目,由党政办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对政务公开栏的更新工作。同时设置意见反馈箱在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大厅)及政府正门显眼位置,便于群众提供建议和意见。截止2020年12月31日,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32条。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方面,切实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各种活动,是依法行使法律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强化行政监督的有力手段。太平镇人大重点抓好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视察、调研、接访选民等活动,并在活动中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参与活动,加强人大对行政决策、社会治理方面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今年以来,一是组织人大代表学习3次;组织115名代表开展接待选民39次,接待选民93人次,收集到意见建议38件,办结35件,办理中3件。二是组织镇人大代表并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对镇市、区重点项目、镇重点工作(禽畜养殖整治督查、新农村建设及扫黑除恶等工作)进行视察,有力推动了镇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开展和落实。制定了人大代表包十件重点信访案件、联系二十个重点项目、指导三十个农业项目、参与建设四十条新农村、办成五十件惠民实事的“一二三四五”人大代表履职活动实施方案。三是分片区建设天良、中南、金门、石桐、北坑、马岳村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同时,镇人大将全镇23个村(社区)划分成4个片区联络站,每个联络站联系5-7个基层网格,搭建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平台,进一步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今年以来累计共有70人次网格员(人大代表)到联络站开展接待选民活动14场次,接待选民群众26人次,收到问题及意见建议23条,目前已解决20条。四是开展镇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在9月份召开的镇人大第十六届第九次会议上,通过镇人大代表投票表决的方式选出推进圩镇“六乱”专项整治、实施文化服务提升工程、完成“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实施老旧街区和清四公路过境街区整治提升工程、完善圩镇基础设施建设等五个项目为太平镇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交由政府实施,接受人大代表监督。

  另一方面,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力度,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通过纪检内部监督整顿、司法普法协调、财务审计、舆情分析、信息公开等手段,明确投诉渠道和方式方法,着力提升监督力度。今年以来,自觉接受省委、区委巡视巡察并认真落实反馈意见,逐一梳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自觉接受省市区级审计督察,不定期开展镇级财务审计和村级延伸审计,强化责任落实和整改落实,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今年2月,按照清新审委办转发的《清远市开展地方党委政府、党政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太平镇深入开展了镇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共发现9方面具体问题,现已整改完毕。

  今年3月,根据《关于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异地同步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情况的通报》(清审委办〔2020〕12号)和上级年度审计工作部署,太平镇党委、政府认真对照通报文件精神开展自查和整改,对通报每个问题逐项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和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审计自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经自查,共发现我单位6项问题(12个具体表现),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3项问题(9个具体表现),正在整改的问题3个(3个具体表现)。

  今年6月,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区委安全生产领域专项巡察第四组对太平镇开展了巡察。巡察共发现共性问题7项及针对太平镇的个性问题8项(23个具体表现)。太平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对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坚决实现问题整改全到位。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毕事项29个,正在整改的事项1个。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做好“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与加强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工作。太平镇设立专线专人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的工单办理工作,定期编写舆情分析报告,为行政决策提供民意向导。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共受理工单1373件,截至2021年1月8日已办结1321件,占总工单量的96.21%,按时回复率100%,满意工单1202件,满意率达90.99%。

  二是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2020年度,太平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73宗(无涉安全生产案件、无涉食品安全案件),调处案件166宗,正在调处7宗,调处率达96%。其中信访事项共49批约964人次,调处办结45宗,信访事项办结率91.8%;司法所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32宗,调解成功29宗,其中成功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纠纷1宗。劳资纠纷调解方面,共受理劳动纠纷案件92宗,已结案件92宗,其中十人以上劳动争议案件15宗,涉案人数862人次,涉案金额累计1441.26万元。扫黑除恶方面,共自主摸排和收到线索11条,成案7宗,结案4宗,正在查处3宗,4条线索核查为不涉黑涉恶线索。暂无排查发现存在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关系网”的情况。

  三是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和措施。实行网格分工,及时化解并严格落实首接快办、领导包案等制度,将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利用综治E通系统上报镇综治维稳中心,矛盾得到第一时间化解。在全镇各村(社区)积极推广治安监控系统全覆盖的“雪亮工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目前,全镇23个村(社区)已全部建成“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范围覆盖全镇各自然村,总投入建设资金500多万元,共配备了945支摄像枪,已接入公安平台854支。今年以来全镇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48宗,完成调处并答复42宗,正在调处6宗。到目前为止,实现了“四个不发生”,大部分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在镇内得到了有效化解。

  四是加强基层矛盾调解力度。组织各村调解员开展业务交流学习,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能力素质。主动排查了解本镇人员上访情况,有针对性做好心理疏导和法律服务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处置在小”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有效防范化解了多宗重大矛盾纠纷。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清远市清新区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太平镇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和实施太平镇的土地权属行政裁决工作,并统筹协调解决太平镇土地及林木林地权属行政裁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相关人员参与了区司法局组织的学习培训。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如四会市威整电站水圳坍塌事故补偿问题,镇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和郭屋村委会积极配合威整电站协调处理该事故,逐户核实受损土地面积,按照征地补偿相关标准补偿给受损户及村小组集体。目前,赔偿工作基本完成,问题得到解决。又如威登制衣(清远)有限公司劳资纠纷问题,太平镇迅速成立了由镇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专班,协调组织了人社所、维稳办、司法所、信访办等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到威登公司了解并积极处置事件。目前,事件暂时已得到平息,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九)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按照区司法局2020年度普法计划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镇干部职工中开展学法网络考试、组织干部职工及村级干部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学习,持续开展广东省干部网络学院网上培训学习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9月1日上午,太平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在镇会议中心胜利召开。来自全镇各条战线的74名镇人大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以无记名的方式依法投票选举吴亮军同志为太平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在全体代表的共同见证下,新当选的镇人大副主席吴亮军同志向宪法进行宣誓。

  结合新近颁布法令,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开展法治专题学习。2月24日,镇环保、农办、自然资源、交通、城监、消防、安监站、宣传办等镇属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党委会议室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会上由分管农业党委委员为与会干部讲解《清远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并部署相关工作;4月3日,为加强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太平镇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并解读《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暨森林防灭火工作值守工作预案》;9月17日,太平镇邀请法律顾问在镇党校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10月12日下午,太平镇党委在镇党委会议室召开党政班子会议集中学习《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为全面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度,进一步营造平安、法治、和谐的浓厚氛围,12月3日上午,太平镇扫黑除恶办、司法所、禁毒办、财政所、普法办等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镇墟联合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二是丰富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太平镇按照区普法办工作要求,并本镇结合实际,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扫黑除恶活动、禁毒及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相结合,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加强法治宣传,营造全面懂法讲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普法同时也使得参与活动的镇村干部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日常结合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等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22场次,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报刊等大力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截至目前,共发放法律知识读本2000余册,法律类宣传单张3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党委班子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党委政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三重一大”监督管理,确保重大决策科学民主、落到实处。据发文统计,截至2020年底,镇委已向区委及有关部门请示事项5件,报告事项6件。根据区府办有关文件通知,结合太平镇实际,制定了《太平镇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同时根据班子分工及人员调整,及时调整了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今年以来,镇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研究制定了《学习计划安排表》及《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已组织学习13次,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法规条例。2月28日,太平镇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江先涛同志带领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要求各党政班子成员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并按照文件要求、指标体系的细则,结合太平镇实际,认真落实相关措施,推进太平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太平镇围绕区委提出的坚定不移实施“南融”“东联”“西拓”“北优”“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五大行动新发展思路,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园区协同发展,开辟“西拓”主战场,全面深化改革,配合做好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做好法治服务保障,以优化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为主线,建立清西产业发展协同园区,推动太平实现新一轮高质量快发展。同时加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配合开展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提升全面依法治镇水平,积极推动各村完善并落实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制度,建立并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机制,强化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民自治机构的管理,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积极协调解决村级矛盾纠纷,形成依法依规、民主自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太平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有一些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

  一是乡镇一级建设法治政府内生动力有所欠缺。主要是乡镇政府对于法治政府建设所需的人、物、财等方面可统筹的资源配置有限。二是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方式有待加强。主要是宣传方式仍然比较单一,没有采用接地气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性有待加强。主要是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治理措施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方式也有待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宏阔视野,明确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全面推进并实现依法治国更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太平镇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扎实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力争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针对存在问题,建议采取下列改进措施: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和听证制度,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党代表和广大群众各方面意见。二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决策与合法性审查、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三是坚持贯彻落实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乡镇法律顾问,依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民生工作和重大信访案件处置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乡镇一级的行政执法,除《城乡规划法》等规定违反集体土地规划由乡镇政府执法外,仅有很少的法律、法规授予乡镇政府的执法。根据上级有关全面深化改革政策措施及乡镇机构改革的契机,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重视程度,争取资源配置向法治政府建设倾斜,确保人、权、财、责等资源匹配落地。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建章立制并运转顺畅。

  三、加强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学法制度;组织人员参加上级政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探索建立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效能评价,督促落实法定程度和措施。进一步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监督制度等。

 




 中共清新区太平镇委员会

  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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